根據《建設項目管理條例》及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要求,2024年1月11日東莞市捷鑫服裝輔料科技有限公司組織召開竣工環(huán)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會。驗收小組由建設單位(東莞市捷鑫服裝輔料科技有限公司 )組成(名單附后)。 本次自行驗收為項目的廢水、廢氣、噪音、固體廢物驗收。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(huán)保工作落實情況。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,認為本項目符合環(huán)保驗收條件,根據《建設項目管理條例》以及企業(yè)自行驗收相關要求,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: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東莞市捷鑫服裝輔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廣東省東莞市寮步鎮(zhèn)寮步嶺安街77號(項目所在地中心衛(wèi)星坐標:東經113°50'24.553" 北緯 23°1'33.610")。項目總投資300萬元,占地面積1120m2,建筑面積1120m2,年產彩盒50萬個、吊牌100 萬張。
二、驗收檢測結果
東莞市三譜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《東莞市捷鑫服裝輔料科技有限公司》廢水、廢氣、噪聲監(jiān)測報告編號:SP20230912(0005)-05監(jiān)測數據達標。
1、廢水
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,達到廣東省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6-2001)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與《污水排入城鎮(zhèn)下水道水質標準》(GB/T31962-2015)B級標準較嚴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網,然后引至東莞市寮步竹園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。
2、廢氣
印刷、過油、裱紙工序:項目將印刷、過油、裱紙工序設置在密閉車間內,對車間有機廢氣進行整體收集,收集處理后經排氣筒高空排放,其中NMHC有組織排放濃度達到《印刷工業(yè)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41616-2022)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;總VOCs排放濃度達到《印刷行業(yè)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》(DB44/815-2010)表2第II時段排氣筒排放限值要求;臭氣排放濃度達到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93)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要求。
3、噪音
通過對噪聲源采取適當降噪、墻體隔音、減振、吸聲、消音等治理措施,使得項目廠界噪聲達到《工業(yè)企業(yè)廠界環(huán)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3類標準要求。
4、固體廢物
危險廢物、一般工業(yè)固體廢物在廠內暫存應分別符合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7-2001)及2013年修訂單、《一般工業(yè)固體廢物貯存、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9-2001)及2013年修改單的要求。
東莞市捷鑫服裝輔料科技有限公司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(huán)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(huán)保措施,建立了相應的環(huán)保管理制度,各類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及地方相關排放標準。
公示日期:2024年1月11日-2024年1月31日
舉報電話:0769-82223970
環(huán)保投訴電話:0769-82223970
公示地點:http://167.org.cn;